“我首先声明,同时也向你们保证,在黄美清生前,我与她没有一丁点不正当的关系。10月10日黄美清被害这一天,我到长沙出差去了,你们可以查证。送钱有这么回事,钱是我的,是厂基建科副科长邵良武要我送的,他没有说明送款的原因,只是叫我送。我想这对于今后我承包工程至关重要,不敢怠慢,马上送去了。那天是6月5日,我用一张报纸包好20000元现金送给了黄小姐,当时是中午,她刚吃过饭。她接过钱后连说‘谢谢’,我坐了约一分钟就走了。唉,我真后悔,白送2000()元钱,包工程的事看来是泡汤了。”
“你认为邵良武为何叫你送钱给黄小姐?”公安人员进一步追问。
鲍灵聪想了想回答道:“我想邵良武与黄小姐有不正当的关系,他想长期讨好她,或养小蜜,自己又无钱,只好利用手中权力,指示我送钱,以达到长期占有黄小姐的目的。这仅仅是我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