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清明就辍学了,他把头发剪得很短,左耳戴着颗黑色耳钉,穿破洞牛仔裤,有时去超市做搬运工,有时去餐馆端盘子,但是工作都不长久,赚一点钱就拿去抽烟喝酒,喝醉了就跟别人打架。
她放心不下,总是偷偷从家里跑出去找他,有一次她在酒吧门口被几个小混混调戏,清明顿时红了眼,冲上去拼命,没想到那些人带了刀,混乱中她挡在他身前,被人用刀扎伤腹部,血流不止。
外婆震怒,指着他说:“你只是个地痞无赖小混混,小橘现在是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你说你喜欢她,你配吗?除了让她受伤,让她替你担心,你还能给她什么?”
清明跪在她的病床前,那是她第一次看到他落泪。她相信他是喜欢她的,只是他不知道事到如今,还能怎样去喜欢。他什么都没说,一句话也不辩解,只是一直那么跪着。
后来她伤好之后,清明就消失了,再后来她就收到了他的遗书,是她考上大学的那一年,由外婆转交的,说他得了重病,从住院到离世时间很短,没有受什么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