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氏的意见:一方面发扬国民固有的特性,光大起来,以夸耀于世界;一方面培养他们的生活能力,强固起来,使能适应于世界竞争之趋势,以巩固其国家,施行这种教育才是国民教育。中国的国民性“泱泱雄大”,以道德为本根,以孔子为模范。不以道德为本根,则国民无特性之价值;不以孔子为模范,则国民无中心之信仰。所以国民教育,必以道德为训练、以孔子为标准,然后国民才有根基,才有表率,才能团结成为一特殊的国民,以与世界各民族共存共荣。
与汤氏主张相同的,在民国四年还有一位署名凤兮者,他在《大中华杂志》上发表国民教育的意见:
汤化龙像
苟欲救亡,舍养成立国之实力无他道;而欲养成立国之实力,更非施行国民教育不为功。
夫战争制胜之国,莫不具有下列二因:(1)国民有伟大之人才,(2)国民公共之爱国心发达。斯二者又莫不与国民教育有密切之关系。盖无善良之社会则不能陶铸伟大之人才,而造成善良社会者,国民教育也。无常识之人民,断不能发生爱国之思想,而养成人民之常识者,国民教育也。(第一卷第七期《今后国民教育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