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师资
幼稚教育是在家庭里头施行的。在庶民的家庭,儿童的父母就是他们的教师;在贵族家庭,另外设有保傅,专门保养和训练他们(见《礼L记·内则》)。小学教师全由士大夫充当。国立小学由国家设立专官,执行教鞭,如乐正、胥师一类的人。乡遂之学,由地方长官——乡大夫等——聘请年老致仕还乡的士大夫充当。地方自办的村塾所有教师,与乡遂之学相同。乡遂之学及地方村塾的各个教师,大半是年长有德且负地方重望的缙绅名流,他们的地位极其尊崇,称之曰“乡先生”。[9]大学教师较国立小学的职位尤其高贵,不用说了。凡礼乐诗书及舞文舞武等科,皆设有专职。至于掌握教育行政大权,及颁布教条,则统由中央之司徒,地方教育行政则由乡大夫秉承司徒办理。
师长的地位格外隆重,国君以嘉宾相待,所谓“天子不得而臣,诸侯不得友”(《孟子》);一般子弟以君父看待,所谓“民生有三,视之如一;父生之,师教之,君食之”(《国语、晋语》)。他们以为师长是学问道德兼全的人,“能为师,然后能为长;能为长,然后能为君”(《学记》)。你们要是获求学问,陶冶品性,明习修己治人的道理,非对此品学兼优的师长特别尊重,那就不足以表示你们的诚意与其正的需要,你们一定得不着良好的效果。“师严而后道尊”,就是他们提倡尊师重道主义的根本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