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听则明,偏信则暗。
择善而从。对于臣下的谏议,唐太宗每在独自静坐的时候,便暗暗反省自己,唯恐对上不合天意,对下为百姓所怨恨。作为一个君王,有如此反省自己错误的心胸和气魄,的确是很难得的。贞观元年,太宗下令官员凡假造官阶和阅历的,不主动交代就要处以死刑。后来,果然查出有造假的人,唐太宗判了他们死刑。大理少卿戴胄认为依照唐律,这些造假之人不应判处死刑,极力反对皇帝一生气就杀人的做法,唐太宗听从了他的劝谏,赦免了这些人的死罪。贞观三年(629),唐太宗下诏关中免两年租税,关东免一年的租税,但是没过多久,他就改变了主意。魏徵知道后,批评他言而无信,唐太宗虚心接受了魏徵的批评。贞观五年(631),唐太宗轻信谗言,杀害了大理丞张蕴古,事后,房玄龄澄清了事实,唐太宗十分后悔,随后颁下诏令说道:“从今天开始,凡是判处死罪,即使是斩立决,也要审核三次后再执行。”后来,唐太宗想去封禅泰山,魏徵屡次劝说太宗:“现在百姓生活还不十分殷实,仓廪还没有充实,国力还比较弱,您在这个时候祭告天地,以为帝王功业已经实现了,这是十分不妥的。”唐太宗随即打消了封禅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