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树叶萧萧的秋天,我伯父要往北去收账和接订单,路线大致是伦敦—爱丁堡—格拉斯哥—爱丁堡—伦敦。这是一趟很重要的旅程。呃,我必须要跟各位交代的一点是,他之所以要到爱丁堡去两次,仅仅是为了个人消遣。他一般会在那儿待一个星期,为的是和老朋友们聚聚,找些老朋友一起吃吃饭,他的朋友很多,早中晚餐都安排下来,行程也还是比较紧张的。先生们,在吃过一顿招待周全、堪称奢华的苏格兰式早餐之后,还能用一大盘牡蛎、一打啤酒以及一两杯威士忌作为简单的午餐,这种经历我不知道你们有谁体验过。你们要是曾经这么干过,那么,“要想再出门去吃点心和晚餐,先要问问自己的酒量怎么样”这句话,你们大概就不会反对。
不过,感谢上帝,对我伯父而言,这种事情不值一提!这种喝酒方式和安排,是他早已习惯的把戏了。他曾经跟我说过,他可以在任何时候灌醉一个丹地[3]人,之后步态安详地回家,当然,以酒量和最烈的潘趣酒闻名的丹地人大概不会同意这一点。先生们,他跟那些你们也许见到过的波兰人有得一拼。某个格拉斯哥人和丹地人拼酒的事儿我可听说过,他们整整拼了十五个钟头,因为喝得太多而导致呼吸困难,差一点就同时窒息而亡,然而先生们,他们的身体可是依旧健康着呢,这不过是个小插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