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育基本理论
(一)人性论与教育目标
关于人的观念是裴斯泰洛齐教育学说的基础。在《我对人类发展中自然进程的追踪考察》中,他提出人的双重本性及人生存的三种状态的学说。裴斯泰洛齐认为,人兼有动物性与崇高性。前者指个人保存自己的本能,是一种低级天性;后者追求自我完善,能懂得和实现真善美的更高价值。这两种天性既有区别也有联系。所有高级的天性都是以低级天性为前提、为基础的。高级天性是从低级天性中产生和发展而来的。教育的任务就是尽可能把低级天性往高级天性阶段培养和造就。
裴斯泰洛齐把人理解为原则上是生存在或能够生存在三种状态中的生物。这三种状态是自然状态、社会状态和道德状态。在人的进化过程中,这三种状态是依时间顺序展开的。每个人毫无例外地有前两个状态,而作为个体的他或她都能够而且应该使自己具有最后一个状态即道德状态。在自然状态中,人与动物类似,关心自己的利益;在社会状态中,人的所作所为受到权利和义务的制约,以法律方式追求同样的利益;在道德状态中,人战胜了自身的矛盾,达到了和谐。裴斯泰洛齐强调指出,道德化应该是个人的生活目标,因此也就是教育的目标。但他又认为,道德状态属于个人自由。强迫实施的善就丧失了道德性。同时,道德化不是个人的私事。相反的,它影响着他人与社会。只有教育方式才能使人产生摆脱自私的愿望,过上一种对他人、对社会负责以及献身真理为特征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