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说,没有一个有文化的民族,会没有历史的;也没有一个有历史的民族,会没有文化的。同时,也没有一段有文化的历史,而不是由一个民族所产生的。因此,没有历史,即证其没有文化;没有文化,也不可能有历史。因为“历史”与“文化”就是一个“民族精神”的表现。所以没有历史,没有文化,也不可能有民族之成立与存在。如是,我们可以说:“研究历史,就是研究此历史背后的民族精神和文化精神。”我们要把握这民族的生命,要把握这文化的生命,就得要在它的历史上去下工夫。
前面已经讲过,没有民族,就不可能有文化,不可能有历史。同时,没有文化,没有历史,也不可能有民族。个人的自然生命,有它自然的限度,然而民族、文化、历史的生命,则可以“无限”的持久。凡属历史生命与文化生命,必然有两种特征:
一是变化,
一是持续。
变化的便不持续,持续的即不变化,自然界现象是如此。氢二氧变成水,便不再有氢与氧。但我们的文化生命,则在持续中有变化,在变化中有持续,与自然现象绝不同。讲历史,便要在持续中了解其变化,在变化中把握其持续。所以讲历史应该注重此两点:一在“求其变”,一在“求其久”。我们一定要同时把握这两个精神,才能了解历史的真精神。所以说“鉴古知今”“究往穷来”,这才是史学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