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败了。她想。
你亏了。谁让你死了,死人只好吃亏,没人帮你申冤。你费尽心机,结果我现在这样好,我现在遇到这么好一个男人。他爱我,我也爱他,你什么都没有。
还是活着好啊。
不管经受怎样的痛苦和折磨,幸福永远是属于活着的人的。这就是你抛弃我的代价。
你要是不死就好了。不死,我也不用受折磨,我不受折磨,也不用去折磨别人。
她笑了一会儿,低头去拨弄自己脚趾。
脚是瘦而有肉的,五个指头圆圆胖胖,呈现出粉红的颜色,指甲盖近乎透明,没有染过,是它本来的颜色。指甲剪的短短的。脚上的伤已经快好了,那褐色的血痂已经很干,似乎过不久就将要和血肉脱离。
她伸出手去,一点一点抠,将那块疮痂撕下来。有点疼,血痂还没落,硬撕撕了一手血。她像感觉不到疼似的继续撕,把整块都撕了下来,再用衣服将血擦干净。
李益,李益,她仰起头,心里念他的名字。他才刚刚走,她又想他了。真是可怕,她什么时候变得这样疯狂了呢?拓拔叡要是现在见到她,一定会非常吃惊吧。她脑子里都能想象出他那副瞪大眼睛,瞠目结舌的样子。他一定会说:“我乖巧又听话的凭凭,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真是不可思议呀!”她心里倔强地想:你真蠢,这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我连杀人都不怕,我怕这个吗?你不了解我。你没见过我真正的样子。你的凭凭一直都是这个样子的,只是你不了解。她心说,你真可悲,做了十年夫妻,你连我真正的样子都没见过。李益比你有福多了,你就是个倒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