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说,贪官们贪的钱,是老百姓的血汗,作为纳税人,这些在野党也受到了损害,贪官们威福所至,他们也不免被殃及受苦,作为受侮辱和损害的一方,有心报复无疑是可以理解的。可一旦有了权力,报复的对象却是那些从前跟他们一样卑贱的老百姓,在无辜的人们身上加倍捞回自己过去失去的一切,将刚刚还痛诋的官威官派抖得淋漓尽致。看来,适用于婆媳定律的人都是这样,眼睛永远向前看,手总是往下面伸。
实际上,某些看起来十分痛恨官员贪污腐败的人,并不是真的痛恨贪污腐败,他们痛恨的是别人捞到了好处,而自己没有这个机会,跳脚骂娘的动机,不过是葡萄酸的酸劲上来了。不消说,在这样的氛围里,不管反腐败的声势有多大,腐败是反不掉的,因为大家反的只是别人腐败,并不是腐败。一个贪官倒下去,兴许更多的贪官站起来。江山代有人才出,新的贪官总是要比他们的前辈手段更新,贪得更狠。改革开放之初,一个王守信贪了50万就让全国的人吓一跳,现在则动辄百万千万甚至上亿。在传统社会,每有新官上任,老百姓总要慨叹:又是一个空肚子的来了,可怎么好?现在则无论空肚子饱肚子,甚至几乎要撑破了的肚子,还是要没够地吃。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代代推陈出新的贪污手段,代代破纪录的贪污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