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显扬毕生致力方药,精研修合之道,具备了丰富的学识、经验。后来,他当上了清代太医院的吏目,于1669年(清康熙八年)创办了同仁堂药室。
其子乐凤鸣继承了祖业后,在北京前门外大栅栏路南开设同仁堂药铺,并提出“遵肘后,辨地产,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为同仁堂制作药品建立起严格地选方、用药、配比及工艺规范,在社会各界赢得了良好信誉。
因为药品疗效显著,声誉与日俱增,同仁堂博得了清政府的赏识,由皇帝钦定:供奉御药房需用药料,代制内廷所需各种中成药。从此,同仁堂开始了承办官药的历史。
从1753年到1843年,这整整90年中,同仁堂被外人持股,经营权多次更迭,后来在乐平泉手中才恢复了祖业。
乐平泉锐意进取,清偿了债务,生意日渐红火,进一步奠定了同仁堂稳固的基础。他不但密切与清政府的关系,捐了官衔,成为一名“红顶商人”,还建立了一套理家治店的措施。比如,嫁到乐家的妇女都要参加包金裹药的工作,这为紧密地把乐氏家族的命运与同仁堂的兴衰联结为一体,构成了同仁堂家族式经营方法的一大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