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坤易理
《易》涵摄乾坤、天地之体用关系,与数论之论超灵—物质自然或补鲁莎—自性颇为契合。《易·系辞》云: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
乾,阳物也;坤,阴物也。
夫乾,其静也专,其动也直,是以大生焉。
夫坤,其静也翕,其动也辟,是以广生焉。
是故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乾,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
乾知大始,坤作成物。
《彖》曰:
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
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马地类,行地无疆,柔顺利贞。
乾元,显示一阳性之创造原则,为资始者、授命者、成全者,性命之所悬,万国之所依,此即《薄伽梵歌》之宇宙大我、超灵或补鲁莎所涵摄之理。
坤元,显示一阴性之生成原则,为资生者、化育者,顺于天而厚于人、施于物,此即《薄伽梵歌》之物质自性(Prakrti)所涵摄之理。
“万物资始,乃统天”意谓万物资以为始,万物凭借依赖乾元始有其存在,此即前引《薄伽梵歌》所说的“没有凌驾于我之上的真理,万物依系于我,如线串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