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1.遭遇“过度医疗”怎么办?
案例
46岁的徐某因车祸导致左腿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了151天,医疗、护理、误工、续治费等共计花费10.5万余元。按照交警部门的认定,肇事车辆对事故负完全责任。在交警部门调解过程中,车主及保险公司认为徐某夸大病情,存在“过度医疗”的行为,不同意为其支付高额医疗费用。调解未果后,徐某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被告申请了司法鉴定,对徐某的病情程度进行鉴定。经鉴定,徐某的确存在“过度医疗”,鉴定意见认为可以剔除5.2万多元的医疗费用。最终,法院依据司法鉴定结论支持了被告的请求。
律师解答
过度医疗是医生违背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脱离病情实际需求,实施不恰当、不规范、不道德的医疗行为,比如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用药等。近几年来,过度医疗引发的纠纷不断,严重损害了医患关系。其实疾病是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同一种疾病在不同阶段表现会不同,同一种体征和症状可能是由不同疾病引发的。医务人员也往往处于两难境地:全方位检查会增加患者的费用;若不考虑这些问题,又担心漏诊、误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