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等人争取人权和法治的斗争终于遭到了国民党人的粗暴镇压。1930年11月4日,上海警备司令部根据国民党特别市党部及八区党部的控告,下令公安局逮捕了罗隆基。此后胡适虽然利用他与宋子文的关系将罗隆基保释了出来,但是1931年1月11日,教育部还是下令罗隆基所在的光华大学,解除了罗隆基的教职。胡适百般活动,也未得结果。而胡汉民更是在立法院的纪念周讲演中大骂胡适“甘心做帝国主义的走狗,以国家民族为牺牲”,“居心之险恶,行为之卑劣,真可以‘不与共中国’”。
在这种情况下,胡适等人不得不开始软化自己的立场了。1930年底,胡适决定应北京大学之请,出任文学院院长兼中国文学系主任,离沪去平。《新月》杂志的编辑主任工作转手交给了罗隆基,胡适再不发表任何论政的文字了,平社的活动也因此而告停顿。真正还在那里为争取人权和法治而奋斗着的,只有一个罗隆基了。
1930年秋冬,随着中原大战结束,蒋介石公开表示要准备制定训政时期约法,这得到了罗隆基等人的欢迎。但是,次年5月5日由国民会议通过的《训政时期约法》,只是在表面上规定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全体国民,以及非经法律许可不得侵犯居民的人身及言论自由,同时依旧规定训政时期由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行使中央统治权,其闭幕时,职权由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行使。罗隆基对此毫不客气地提出了批评。他发表了《对训政时期约法的批评》一文,直截了当地揭露约法只有主权在民的虚文,没有人民行使主权的实质,对人民的权利左手与之,右手取之。其所规定的政府组织及其职权只能造成两种结果:或者是一个独夫专制的政府,或者是一个多头专制的政府,绝对走不上民主政治的轨道。之后,罗隆基发表了《什么是法治》一文,说明国民党那一套表面文章与法治毫不沾边。罗隆基的文章自然再度触犯了国民党当局。这两期杂志不仅被没收,新月书店也一度被查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