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值得一说的是,除了刑事诉讼,小玟爸爸还向三人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可这三人不仅悄悄将名下财产转移,还向法庭表示民事追诉的时效已过,这一点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按照台湾省当地规定,民事诉讼追诉期只有10年,等于说在小玟爸爸得知女儿死讯的当时,他就没有了要求对方进行经济赔偿的权力。
看着这些荒唐的理由,当时已经72岁高龄的小玟爸爸愤怒无比。这三人犯罪时年轻,那死在17岁的小玟不年轻吗?这三人23年来都已经成家立业了,小潘和安琪经营的店铺甚至在当地还小有名气,二人更是已经成家立业,还有了孩子,可小玟呢?在23年前她就已经没有机会享受这些了。
目前,小玟爸爸仍然没有放弃,依旧在努力上诉,争取让三名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负责此案的警官,也还在不断地寻找小玟的埋骨地,希望可以送她回家。整起案件在台湾省也掀起了轩然大波,言论一边倒地斥责司法的不公正,呼吁严惩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