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分工合作。
陈叙准备接待中间人及煤老板,林雪意回家给林忠奎带饭,林忠奎则是守在原地,尽量不叫第四个人发现。
陈叙是在下午四点接到的人,接到人后,直接领到了林家。
四个人在屋里具体谈了什么,林雪意不清楚,但出来时,陈叙手里多了一份纸质合同。
陈叙将合同交给林雪意,才带几个人上山。
此时天色已经暗下来,时间接近五点半。
林雪意没有跟着,回屋翻看合同。
合同上有一堆法律条文,林雪意看不懂,直接跳到最终收益部分。
乙方,也就是煤老板若是拿到此地煤矿的经营权,要给发现人,也就是林雪意、林忠奎、陈叙三人,一次性支付5万元奖金,并在后续开采中,支付每年5%的净利润。
至于这5%的利润分配和奖金,则由三人自行处理。
林雪意有点震惊,就感觉,他们家来钱怎么能这么快!
她就是随便上了个山,回来就能收到这么多钱,那她以后上山上得勤一点,岂不是很快能成世界首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