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指摘只是我个人的僻见,即使作者和读者都承认,也只是表现的技巧上的小问题。至于《倪焕之》,是决不会因此减损其价值的。《倪焕之》实不愧茅盾君所称的“扛鼎”的工作。
刊开明书店版叶圣陶著《倪焕之》
(1929年8月)
《李息翁临古法书》跋
右为弘一和尚出家前古习作。和尚当湖人,俗姓李,名与字皆屡更,其最为世所知者名曰息,字曰叔同。才华盖代,文学演剧音乐书画靡不精。而书名尤藉甚,胎息六朝,别具一格。虽片纸,人亦视如瑰宝。居常鸡鸣而起,执笔临池。碑版过眼便能神似。所窥涉者甚广,尤致力于《天发神谶》《张猛龙》及魏齐诸造像,摹写皆不下百余通焉。与余交久,乐为余作书,以余之酷嗜其书也。比入山,尽以习作付余。伊人远矣,十余年来什袭珍玩,遐想旧游,辄为怅惘。近以因缘,复得亲近。偶出旧臧,共话前尘,乃以选印公世为请,且求亲为题序。每体少者一纸,多者数纸。所收盖不及千之一也。
刊开明书店版《李息翁临古法书》
(1930年)
《鸟与文学》序
壁上挂一把拉皮黄调的胡琴与悬一张破旧的无弦古琴,主人的胸中的情调是大不相同的。一盆芬芳的蔷薇与一枝枯瘦的梅花,在普通文人的心目中,也会有雅俗之分。这事实可用民族对于事物的文学历史的多寡而说明。琴在中国已有很浓厚的文学背景,普通人见了琴就会引起种种联想,胡琴虽时下流行,但在近人的咏物诗以外却举不出文学上的故事或传说来,所以不能为联想的原素。蔷薇在西洋原是有长久的文学的背景的,在中国,究不能与梅花并列。如果把梅花放在西洋的文人面前,其感兴也当然不及蔷薇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