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的普遍性秩序相通的是一种恨的义务。克尔恺郭尔引了一句路加福音书中的话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做我的门徒。”在承认这“话冷冰冰的”同时,克尔恺郭尔对它的必要性表示了认同。他没有设法让这话变得少些义愤或悖论,而是强化了它的严肃性。然而,亚伯拉罕对伦理,对自己的所有(家庭,朋友,邻人,民族,某种意义上的人类全体,种或类)的恨应该绝对地包含着痛苦。如果我将我所恨的置于死地,这并不是牺牲。我应牺牲的是我的所爱。我应该恨我的所爱,这爱与恨处于同一瞬间,处于杀死的同一时刻。我当恨并背叛我的所有,将他们像牺牲那样杀死,这并不是我恨他们,若那样也就没什么难办的了,而是出于我爱他们。我当像爱他们那样去恨他们。恨所恨者,这太容易了,但它不再是恨。要恨要背叛的应是那最可喜欢者。只有在爱内将爱当作牺牲,恨才是也才可能是恨。对于我们不爱的,我们用不着去恨他,去以伪誓来背叛他,去杀死他。
既异端又悖论,这信仰的骑士是一位犹太人,是基督教徒还是一位犹太—基督—穆斯林教徒?以撒的牺牲属于我们刚好敢称为共同财富的东西,令人战栗的神秘的可怕秘密属于这三种被称为书的宗教,它们都是亚伯拉罕子民的宗教。这种极端的要求和严厉令信仰骑士去说了和做了那些令人难以忍受(并终将成为存在)的事情。这些事情不顾普遍的道德诉求,不顾犹太—基督—穆斯林道德或具有普遍性的爱之宗教的道德诉求。然而或许正如帕托卡所言,基督教还没有就自身的本质思考过,没有就那些使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得以立足的无可置疑的因素思考过。我们不能对《创世记》关于以撒的牺牲和《路加福音》上的那句话视而不见或抹杀它。应该采取行动,这就是克尔恺郭尔劝我们去做的。亚伯拉罕恨他的亲近者并对他们沉默不语,他恨他唯一的和可爱的儿子并接受将他杀死。他恨他当然不是出于恨,而是出于爱。然而他为此却不少恨他。亚伯拉罕爱他的儿子,这爱绝对地是为了将他儿子杀死,为做伦理称为恨和杀害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