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的体育化使其内容、形式及训练手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概念也在不断变化。1988年12月,国家体委武术院、中国体育科学学会武术分会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武术学术专题研讨会”,把武术定义为:武术是以技击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搏斗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二、武术的起源和发展
武术萌芽于原始社会时期,源起于我国远古祖先的生产劳动。人们在狩猎的生产活动中,创制了石刀、石锤、木棍等武器,逐渐学会了躲闪、跳远、滚翻以及运用石器、木棒劈、砍、刺等技能。氏族公社时代,经常发生部落战争,因此在战场上搏斗的经验也不断得到总结,比较成功的一击、一刺、一拳、一腿,被模仿、传授、习练着,促进了武术的萌芽。
武术成形于奴隶社会时期。夏朝建立,经过连绵不断的战火,武术为了适应实战需要进一步向实用化、规范化发展,夏朝时期的武术活动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发展:一是军队的武术活动,二是以武术为主的学校教育。
商朝出现了武术训练的重要手段——田猎,利用“武舞”来训练士兵,鼓舞士气。周朝设的“序”等学校中也把射御、习舞列为教育内容之一。相传在周时期出现了一部中国武术史上重要的著作《周易》,亦称《易经》,“一阴一阳谓之道”,这本书蕴含很丰富的哲学思想,对我国养生学的发展影响极为深远,其“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产生了太极学说,从此奠基中国武术体系。进入春秋战国以后,诸侯争霸,都很重视技术在战场中的运用。齐桓公举行春秋两季的“角试”来选拔天下英雄。在这时期,剑的制造及剑道都得到了空前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