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第一个单行本的序言里是这么说的:
文化一向是一个非常含糊的概念。
在宣纸上默写《出师表》是文化;烹茶品茗焚香听琴是文化;蹲在汨罗江边剥粽叶是文化;在大学里开课读经是文化;拿冷猪肉祭孔、祭黄、祭妈祖是文化;甚至上网为世界新七大奇迹投长城一票,也算得上是文化。
当一切都变成文化的时候,不文化也许会显得更有趣一些。
中国历史上的名人多如牛毛,假如他们灵魂不灭,会是什么样子?
这是一个典型的唯心主义猜想,甚至有封建迷信的倾向,可是我忍不住总去想。
胡思乱想的产物就是这部小说。所以这本书并没什么文化,这只是一个关于毛笔的小故事。这些毛笔和中国历史上的一些文化名人有一些玄妙的关系,甚至还有点孔老夫子不愿意看到的怪、力、乱、神。
用传统文化来讲一个怪力乱神的故事,颇有些焚琴煮鹤的味道,但也有一种行为艺术的美感。对在配电领域做平凡上班族的我来说,这就足够了。
还是那句老话:“我手写我口,古岂能拘牵。”
这部小说先后在杂志上连载了四次,还出了四个单行本,然后……嗯,就坑掉了。其实我也不是故意坑掉,只是那时候的我玩心太大,一个创意写得差不多了,又去忙活别的想法。很多读者对此特别愤怒,多年来一直在我耳边念叨,说希望能看到它有完结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