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丢了一片羊肉进锅,看见它在冒泡的红色汤汁里沉了下去,我拿着漏勺一次次的打捞,好半天才终于捞了上来。
我看着已经煮熟微卷的羊肉,看着上面因为熟透而出现的褶皱。
“我同情的是那个孩子,如果他真的想换,非换不可。他还会来的,生意还是能做成的。”
千灯替我加了一勺沙茶,将火锅里的血沫用勺子撇干净。
“兴许,他不会来了。”
我看着被撇出来的杂质,笑了。
“可我觉得,他会来的。”
收拾完餐桌,我几乎像是个三四月的孕妇。这些混蛋,胃口小的跟猫似的,还点那么多。这些东西,已经化开了,哪能再放冰箱啊…
吃的我真是…打嗝都有羊肉味。
过了四五天,大概是周日。拿到居委会大妈给的通行证,我跟千灯出门采购。虽然以他的能耐,超市是我家东西随便拿是完全没问题的。但我还是希望,能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