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的眼睛像照相机的快门,飞快地捕捉住了那个瞬间,底片就永久地印在了我的记忆里。在很久以后,两个当事人,丹尼和那个女孩子,都已记不起当时的情景了,我的底片却丝毫没有褪色。我闭上眼睛,就能清晰地想起那天所有的色彩和细节。
突然那个女孩子抬头看见了我们,立时就把那疯疯的笑收敛了,换了副斯文的样子,抖抖身上的土,将地上的书包捡起来,和丹尼扬扬手,脸儿红红地走了。剩了丹尼一人,牵着狗呆立着,竟有几分不舍的样子。很久不曾看见丹尼这般疯野过了,我和妻都惊异,哪儿来的这个女孩子,竟能把丹尼给哄转了。妻就开玩笑说:一定得找到那个女孩子,找到了好给丹尼当保姆。
后来我毫不费心地就找着了那个女孩子。新学期开学时,我发现那个女孩子原来是我班级里的学生,叫黄蕙宁。为了便利学英文,我给班上所有的学生都起了英文名字。温妮原是谐“蕙宁”的音取的,却又是我童年早夭的妹妹的名字—— 大概我从一开始,便已对温妮产生了一种无法解释的偏爱。后来温妮出国来到加拿大,就一直沿用了这个英文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