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的王洪文批示:“照报告上所提办法办。”
1974年12月17日,彭德怀的遗体由301医院送北京火葬场火化,申请表上写着:“申请人:王奎,住址:301,与死亡人关系:父女,死亡人姓名:王川,男,76岁,印号○○一二六九○。”
专案组的人带着上面贴了一张纸条、写着“王川,男”三个字的骨灰盒和中央专案组的介绍信到成都,指名见四川省委、省革委会和成都军区的3名主要负责人,说明骨灰由来,交代要绝对保密,放在一般公墓即可。又传达了周恩来的指示,要精心保管,时常检查,不准换盒,也不准转移地方,以免查找时弄错。已身患癌症且亦处境险恶的周恩来总理,可谓用心良苦!
彭德怀的遗体被秘密火化。火化遗体的费用,是从彭德怀那少得可怜的狱中生活费中支付的。当他的遗体化为灰烬时,他在监护中、病榻上读过的、做过批注的62本书也被付之一炬。
专案组秘密将彭德怀的骨灰运往四川成都。押运者奉王洪文之命,告诉当时的四川省委第一书记刘兴元和省委书记段君毅,只许他们两人知道这是彭德怀的骨灰,不准告诉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