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的“自我指导”建立在主体对对象的“兴趣”之上。那么儿童的兴趣是什么呢?杜威认为,儿童的兴趣是一种个人式的,而不是属于客观的、理智的一类。“它的理智对应物是故事的形式,而不是具有清醒的确定目的的任务或问题。”所谓故事形式,在杜威看来,是指通过一个触及感情的共同观念将各种不同的人物、事件和偶发事故结合在一起的某种心理上的事情,而不是指外表的关系或想象的故事。
兴趣是教育的起点而不是目的,教育的目的在于指导儿童注意力(观察能力、审查能力、想象力)的生长,“一个人在头脑中获得了反省注意的能力,获得了把握问题和疑难的能力,就智力上而言,他就是受过教育的人。……缺乏这种能力,头脑就停留于依赖习惯和外部暗示的恩惠的阶段”。①并且这种生长是与儿童对其现有生活的认识与改造相伴随的。杜威批判了当时学校教育中的“唯兴趣主义”。这种教育态度在教学上的表现是把儿童的兴趣当做自足的目的,从而把儿童的“兴趣”转换成某种感情的、情绪的附属品,待到兴趣被完全销蚀殆尽时,教育也停止下来。它真正的失败在于,空洞地理解了“兴趣”的心理学含义,实际上兴趣表明一种社会能力生长的潜能,它提供了指南针和契机,它表明儿童对现有生活的理解将可能发生转变。然而,“唯兴趣主义”的教育看不到这一点,它以虚假的生活场景代替儿童的现实生活,让儿童通过文学作品、通过寓言作为中介来探究自然和生活本身。“这种倾向虽然认识到需要有与人的联系,但没有注意到对象还有更直接的捷径——直接通过与生活本身的连接;它没有注意到,诗歌和故事,文学的描述,有其作为强化和理想化的因素的作用,而没有作为基石的作用。”②换言之,需要做的事情不是在儿童的头脑和自然之间安放一种连接,而是要给予已经在起作用的连接自由地有效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