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种程度上讲,大量的、各种各样的要求(或者众多的利益)——尤其是那些新产生的要求总是与已有的要求相互关联——会把我们拖进一种矛盾重重的尴尬局面。我并不赞成公正给予弱势群体以绝对的优先权。但是,作为公正的重要因素之一,还是应该包括一些绝对优先权在内。这是因为,正是由于绝对优先权的存在使得人们倾向于将最不可能被接受的选择看成是最应该被接受的选择。[4]
这样做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当我们站在非个人的立场上承认他人观点的重要性时,我们会理所当然地在想象中将这些观点看成是自己的观点。与“将人们所有的经验合并成一个无差别的整体”或者“我可以成为任何一个人,并且选择成为什么人的机会都是均等的”这些说法不同,我们必须设想自己分别是他们中的每一个——就好像他们中每个人的生活就是我们的生活。即使这是一个过分夸张的要求,并且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但我还是相信,它在想象中和精神上意味着一种道德见解——全体一致性必须是合法性的一个条件。
纯粹的公正在本质上是平等主义的,从使弱势群体优先受益的意义上来讲也是这样。不过,那种不把有利条件给予那些境况好的人(他们并没有使境况差的人受到损失)的做法不能称之为平等主义,因为公正是指针对所有人的普遍公正。然而,出于不止一个原因,非个人的立场产生一种公正的态度,它强烈地吸引我们去追求这样一种社会理想,在这理想的社会里,巨大的资源分配的不平等有可能避免,其重要的目的就是增大消除各种不平等的可能性。而且,消除经济的不平等只是这一社会理想中的一部分。这有助于抑制社会分层、对公众的镇压、不平等的政治权利,等等。相对于公正的做法——关注社会下层人民的疾苦,并且支持那些改善他们社会地位的政策——而言,上面提到的各种不平等现象都是一种恶。所有这一切都源于每个人自己能站在他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而且即使我们不具体考虑平等主义因素的力量,只是用这些标准来衡量这个世界,也可以明显地看出,我们这个世界着实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