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1 时间取样观察记录表
事件取样法是以事件为单位进行观察,所研究的是特定类别的完整行为事件。其测量的不是特定时间单位中的行为表现,而是等待所要观察的事件发生并记录下来。
事件取样法的典型例子是道(H.C.Dawe)在20世纪30年代初进行的一项有关学前儿童争执行为的研究。[7]观察过程是争执事件一发生便用秒表计时,并按事先拟定好的观察记录内容填写观察记录表。
幼儿争执事件记录表
观察记录表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争执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争执持续的时间;争执发生的背景、起因;争执什么(玩具、领导权等);争执者所扮演的角色(侵犯者、报复者、反抗者、被动接受者等);争执时的特殊言语或动作;争执的结局如何(被迫让步、自愿让步、和解、由其他儿童干预解决、由教师干预解决等);争执的后果与影响(高兴、忿恨、不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