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从根本上看,解决我国的收入差距问题不能笼而统之地抓,而要通过加快市场趋向改革来实现。否则,就很可能是该管的没管住,不该管的却在那里乱管,最终反而把我国应该建立的正常市场机制变扭曲了。
那么,什么才是市场趋向改革呢?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熊志军认为,重点就是消除“制度漏出效应”造成的收入差距。也就是说,要重点解决因为制度漏洞问题造成的收入差别。
要知道,我国有13亿多人口,13亿人口创造的财富存量和增量都非常大,虽说是制度缝隙中漏出来的,但由于其规模惊人,所以很容易造成社会贫富差距过大,破坏社会和谐[8]。
对此,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担心,社会公众包括一些政府官员错误地把收入分配改革理解为涨工资,而实际上,“如果政府只想到用行政手段来提高工资,主要还是只能惠及‘体制内’,可能会拉大而不是减小收入差距。”也就是说,这种通过涨工资进行的收入分配改革有一个先天性缺陷,就是只能覆盖一部分人,从而造成制度漏出。在他看来,“目前的改革既需要有政治决心,也需要有一个综合性的权威改革机构来推进。”如果没有这样一个超越部门利益的机构来推动,改革很难获得实质性进展[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