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着他会抓住一切机会。施特格斯不是省油的灯。从现在开始,吉夫斯,咱们得擦亮眼睛,盯住哈罗德。”
“一定,少爷。”
“时刻保持警惕,啊?”
“正是,少爷。”
“你八成不愿意和他睡一间屋子吧,吉夫斯?”
“是,少爷,恕我不能欣然从命。”
“嗯,换我也不乐意。可该死,”我说,“咱们怎么先乱了阵脚?慌了神了,这可不行。而且,就算施特格斯有这个打算,他哪有机会接近哈罗德?”
炳哥却无论如何不肯乐观起来。他这个人,喜欢抱着病态的想法,有半点机会都不放过。
“对大热门下毒手,办法可多着呢。”他一副病得要死的声调,“不信你去读赛马小说。在《功败垂成》里,贾斯珀·莫莱弗勒勋爵收买了马房领班,趁德比马赛[1]的前一晚往‘俏贝琪’的马鞍里塞了一条眼镜蛇,害它差点不能上场!”
“哈罗德被眼镜蛇咬的概率有多大,吉夫斯?”
“我认为十分渺茫,少爷。况且即便出现这种情况,以我对这孩子的了解,我想咱们担心的对象倒是那条蛇。”
“反正呢,时刻保持警惕,吉夫斯。”
“自不必说,少爷。”
坦白说,接下来那几天,炳哥实在叫我有点忍无可忍。手头掌握着一个种子选手,谨慎照料是理所应当,但我觉得炳哥做过了头。这家伙满脑子赛马小说的情节,据我有限的了解,这种故事里头,赛马主角开赛前至少要历经十几回毒手。炳哥像块膏药似的天天黏着哈罗德,一刻也不肯让对方离开自己的视线。当然啦,我理解这事对他有多重要。赢够了钱,他就能辞了家教的工作杀回伦敦。但话虽如此,他也没有理由连着两次凌晨三点把我吵醒——第一次说我们应该亲自准备哈罗德的饮食,免得被人下药;第二次说他听到灌木丛里有奇怪的动静。后来他还坚持叫我去监督星期日的晚间礼拜,因为第二天就比赛了。这下,我的忍耐终于到了极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