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三
【原文】
故善反听者,乃变鬼神以得其情。其变当也,而牧之审也。牧之不审,得情不明,得情不明,定基不审。变象比,必有反辞,以还听之。欲闻其声反默,欲张反睑,欲高反下,欲取反与。欲开情者,象而比之,以牧其辞,同声相呼,实理同归。或因此,或因彼,或以事上,或以牧下。此听真伪,知同异,得其情诈也。动作言默,与此出入,喜怒由此以见其式,皆以先定为之法则。以反求复,观其所托,故用此者。己欲平静,以听其辞,察其事,论万物,别雄雌。虽非其事,见微知类。若探人而居其内,量其能射其意也。符应不失,如螣蛇之所指,若羿之引矢。
【译文】
古代善于反复详审的人,可以透过隐秘玄奇而获得实情。对方的变化是适当的,因而能周密详细地掌握,不详细调查了解,得到的情况就不清楚,得到的情况不清楚,奠定的基础就不可靠。对方讲话的形貌与比较的事例变化了,一定要有反诘之词,让对方先说,我然后静听对方答复,想要对方发言自己反而保持缄默,欲使对方张开反而自己收敛,欲达到高大反而表现低下,欲获取反而先给予。想要开启实情,可以设象比引动对方,再以此考察对方言辞情况,与对方心理契合发生呼应,就能得到真实情况。可以从这条线索开始,也可以从那条线索开始,或者以谈论事奉君主的事开始,也可以从谈论治理民众的事开始。这是为了考察其中的真实与虚伪,了解其中相同与相异之处,弄清是实情或是欺诈。举止行为、言语或缄默,与此相关,喜怒情绪都可以从这里见到端倪,都是事先定于情再作出法则。以反求复,观察对方情之所托,都是用这种方法。听言之道,自己先要平心静气,以听取对方的言辞,观察事理,议论万物,分辨雄雌。所谈的事虽然不是当务之急,从表现出的细微之处可以了解总的变化。听取对方言辞以揣测对方实情,就像进入对方心中一样;估量对方能力,犹如引弓发矢一样猜中对方意图。像合乎符验一样不失基准,如同螣蛇所指祸福一样准确,好像后羿射箭一样无不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