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 整军类
保甲法——王安石想用农兵制逐渐代替募兵制,创行保甲法。乡村民户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本地旧户)一人为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选一人为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选一人为都保正。不论主户、客户,每户两丁抽一当保丁。每一大保每夜出五人巡逻防盗。一人有犯罪行为,同保人不先告发,连坐受罚。农隙保丁自备弓箭,集合练习武艺,十日一换班。平时警戒盗贼,战时可补充兵额。保甲法行施的结果,正如司马光所说:“农民二丁取一,编成保甲,官置都教场,无问四时,每五日教练一次。每一丁上教场,别一丁供送饭食,保正、保长借修棚除草为名,扣留保丁,必待贿赂满意,才放免回家。官府派员下乡检查,往来如织,勾结保正保长,勒索给养,小不如意,即施刑罚。中下户破家荡产,不够官长们的苛求,愁苦困弊,无处告诉,只好弃家逃亡。”保甲法是统治阶级压迫农民的良法,却因王安石想用来代替正兵,大遭守旧派的猛烈反对。
赵顼、王安石厉行新政的宗旨,显然只求扩大收入,整顿军队来保护自己临危的地位。他们并没有改革官僚政治的意思,反而增官俸,加吏禄,多置宫观官,优待昏老无用的官员,坐食厚禄。他们也没有改善人民生活的意思,反而更加重穷人的负担,既纳助役钱,又要当保丁。他们与旧官僚派政见分歧处,只在对原来享受免赋免役特权的各阶层是否应该受些限制这一点上。苏轼斥责王安石想均贫富,不合天理,其实安石仅仅要求富人也出些钱给国家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