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样的不平等不是正义的,那么人们对他们的利益没有认领的权利,或者对他们现在控制的资源没有认领的权利。但这个结论只是扫清了障碍。它意味着,如果重新分配要有一个道德上的理由,那么那些生活得比较好的人原则上不会反对。要进一步确认的是有这样的理由,而这样的再分配的目标应当是产生平等。[24]
这种差别可以这样说。功利主义者会宣称,如果某些资源分配具有一个任意的自然的原因,那么它不是正义的。由于情况确实如此,他们会宣称不反对资源的再分配。但是,按照他们的观点,最佳分配是可以使利益总量最大化的分配。这样的分配在道德上不会是任意的。但它可以不是一种平等的分配。
第三,罗尔斯把功利主义者当作他的主要对手。在理论层面上,他可以是对的。但我已经讨论过的问题在实践中更加重要。如果自然给予我们中的某些人较多的资源,我们就要做出一种道德上的确认,我们应当保存这些资源以及由它们带来的富裕吗?如果我们正好天生拥有较大的才能,因此可以生产更多的东西,我们就要宣布应当得到较多的报酬吗?实际上,罗尔斯的主要对手是那些对这些问题回答说是的人。平等主义者和功利主义者都回答说不。双方都同意这样的不平等不是正义。在这种分歧中,罗尔斯、密尔、西季威克是站在同一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