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加强与境外知名院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通过参与双边、多边和全球性、区域性教育合作,以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借鉴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促进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地位、影响力和竞争力。《教育规划纲要》不但要求创新和完善公派出国留学机制,加大对优秀自费留学生的资助和奖励力度;而且要求通过设立面向境外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等多种方式,吸引更多外国学生来华留学。
此外,《教育规划纲要》也提出了一些重要的保障措施。首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要提高教师地位待遇,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加强师德建设,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其次,保障经费投入。《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建立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加大教育投入,加强经费管理。再次,《教育规划纲要》要求政府及其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管理制度,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最后,《教育规划纲要》还要求高等学校完善治理结构,办公高等学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