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拿了贿赂的权贵都出来帮着方国珍说话,皇帝迷惑于左右近臣的进言,只得同意了招安的请求,并授予方国珍徽州路治中之职。治中这一官职,负责文书档案的管理,朝廷以此安置白丁方国珍,无非是给他一个不任实事的虚衔而已。
朝廷再次同意招安方国珍的消息传到江浙行省后,站出来极力反对此事的官员之一,便是时任行省都事的刘基。至正八年(1348)时,刘基出任了江浙行省儒学副提举、行省考试官,得以在杭州任职。可是不久后他就发现行省监察御史渎职,刘基愤而举报,不想这官场沆瀣一气,执司监察的中书省宪臣非但不予追究,反而对刘基大加斥责,刘基因此再次愤然辞职。
这次辞职后,刘基没有跟上次一样回乡和出游,反而在杭州闲居了四年,直到西系红巾军杀到了杭州。在回乡避乱期间,刘基越发感到自己有平治天下、救济苍生的职责,于是在至正十二年(1352)接受了浙东元帅府都事的任命,次年又改任江浙行省都事。这是一个管收发文书、稽查缺失及监印等事的官职,秩正七品或从七品。
朝廷命江浙行省左丞帖里帖木耳招抚方国珍,刘基对方国珍这个老乡的品性甚为了解,他在向行省官员们陈词时指出:“那方氏贼性难改,反复无常,他有一、有二必有三!如今浙东沿海一带民风大坏,人皆不以寇盗为耻,若朝廷还不予以严惩,浙东之局必至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