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冯应该也喜欢我。对他来说,我是个很棒的助手,安分守己、通情达意——我们的合作其实是双簧的演出,他的英文很不错,让我做翻译只不过是用来充充门面顺便将一些他不太方便说出来的话毫无感情地用英文硬邦邦地向对方砸去。几年下来,我们这对搭档的优秀在公司内有口皆碑。老总甚至在开会时得意地说:“他们配合得非常好;一只Bird,一只Bee。”
年尾庆功宴上,我与密冯都很开心。他喝多了,我也不少。我们兴奋得胡说八道,说我们真是黄金搭档,哪天商场呆腻了,我们就进军歌坛,索性成立一个组合:Bird&Bee。
话说到这儿了,自然得去唱歌。
K歌的时候,他叫来了肉丝卖锐。她像花蝴蝶一样翩翩来袭,她的歌唱得很好,我们Bird&Bee组合听她高歌一曲之后,都哑了。我与密冯面面相觑。我说:“你与她点首歌合唱吧。”
密冯忙摇头,推我:“听你唱吧。”
我的头也摇得像拨浪鼓。
肉丝卖锐笑着说:“她五音不全的,校歌学了四年都唱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