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少数民族历来能歌善舞。明代的侗、傣、黎、苗、瑶、纳西、哈尼、彝、佤及壮族等,民歌声调丰富,乐器品种繁多,舞蹈形式多样。如壮族的民歌,流行于自称“布壮”即南丹溪峒的叫“壮歌”,流行于土司统治区域的叫“俍歌”,两者语言、歌曲的格式、体例、结构均相一致,分为五言四句、七言四句与不定式句三种。明代的著作曾记述当时壮族传唱的盛况说:“俍人之歌,五言八句,唱时叠作十二句。多用古韵,平仄互押,或隔越跳叶,曲折婉转,喃喃呢呢”[83];“侗女于春秋时,布花果笙箫于名山,五丝剌同心结百纽鸳鸯囊。选侗中之少好者伴侗官之女,名曰天姬队,余则三三五五,采芳拾翠于山椒水湄,歌唱为乐。男亦三五成群,歌而赴之。相得则唱和竟日,解方结带相赠以去。春歌正月初一、三月初三,秋歌中秋节。三月之歌曰浪花歌。”[84]
第二节 汉族与少数民族的文化交流
明代东北、蒙古、西北、西南及南方各地的少数民族,由于社会状况的不同,宗教文化习俗的差异,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与汉族的文化交流也呈现出区域性与民族性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