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在明朝修过多次。据今存明万历刻本《大明会典》载武宗正德四年《御制大明会典序》、神宗万历十五年《御制重修大明会典序》所记,此书在英宗复辟之时即开始酝酿。孝宗弘治十年(1497年)三月,以大学士徐溥等主其事纂修,十五年成书,未及颁行而孝宗死。武宗即位后,于正德六年(1511年)由大学士杨廷和重校;武宗为之作序颁行,凡180卷,是为初修。武宗在序中说:“英宗睿皇帝复辟之时,尝命内阁儒臣纂辑条格,以续职掌之后,未底于成。皇考孝宗敬皇帝,继志述事,命官开局,纂辑成编,厘为百八十卷。其义一以职掌为主,类以颁降群书,附以历年事例,使官领其事,事归于职,以备一代之制。”记述了明初至弘治时的典章律令。
嘉靖八年(1529年),世宗命大学士霍韬等续修,并要求反映出“因革损益,代有异同”的情况。嘉靖二十八年书成,共53卷,补充了弘治十五年以来的事例,但进呈后却未曾刊行。万历四年(1576年),神宗又命张居正主其事重修,“芟繁正讹,益以见行事例而折衷之”。万历十五年,申时行、许国、王锡爵等修成刊行,共228卷。这次“重修会典,稿成于万历乙酉(万历十三年),以后复有建设者,俱不及载”,增加了嘉靖续修以来至万历十三年间的事例。三修《大明会典》分述诸司职掌,内容详赡,成为研究明代典章制度的官方原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