邸禄岁增,民财日窘,至有共篷而居,分饼而膳,四旬而未婚,十年而不葬者矣。嗟呼!骄溢则横而干纪,窘困则滥而思乱,其为祸一也。而不早为之所,可乎?略叙先朝典制为初王表二卷、五太子七十七王五庶人传三卷,明鉴戒焉。[17]
郑晓的见识是深刻的,所谓“骄溢则横而干纪,窘困则滥而思乱”,是从社会的上层和下层两个方面看到了潜伏的危机。所谓“明鉴戒焉”,正是全书的宗旨。此书下限有止于正德、嘉靖、万历等不同版本,表明了作者随撰随刻及其为世所重的情况。
邓元锡所撰《明书》(亦称《皇明书》)45卷,含帝典10卷、后妃内纪1卷、列传34卷,亦记洪武至嘉靖近200年史事。此书实际上只有纪、传两个部分,是不完备的纪传体史书。其编次以帝为典,后妃为纪,外戚、宦官居列传之首,诸臣传分臣谟、名臣,诸将传分将谟、名将等,均不合乎正史规范,反映了私家撰述的随意性。再有,他于孝行之外,另立笃行、义行二类,于道学之外,另立心学之门。邓元锡未入仕途,杜门著述,史称他“《五经》皆有成书,闳深博奥”;又说“元锡之学,渊源王守仁,不尽宗其说。时心学盛行,谓学惟无觉,一觉即无余蕴,九容、九思、四教、六艺皆桎梏也。元锡力排之,故生平博极群书,而要归于《六经》。所著《五经绎》、《函史上下编》、《皇明书》,并行于世”[18]。可见邓元锡思想上的矛盾,《明书》在编撰体例上的随意性正是这种矛盾的表现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明书》的史料价值并不高,但它对于反映当时的社会思想面貌是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