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解释显然不能只是,甚至不能主要是,柏拉图渴望做正当的事情和渴望幸福二者的结合使他试图通过做正当的事情使二者兼顾,以此来满足自己。解释应该向一个完全不同的方向去找。这样的结论是避免不了的,即当柏拉图开始考虑当一个人在有意识地行事,而不仅仅是出于冲动时,实际上,而不是“应该是什么”引导他行事,他回答是“渴望自己能获得某种利益,仅此而已”。换句话说,根据柏拉图的意思,我们得允许一个人追求任何东西仅仅是为了能于己有益,即这些东西能让他获得满足,或者,我们也许应该这么说,这些东西是让他幸福的因素之一。在《理想国》里,这个观点出现在第六卷里。他在那儿谈到ròòγαθóυ,它是每个人都追求的东西,为了它的缘故,人做了他所做的一切,按柏拉图的解释,这种东西只不过是被复杂化因而难以准确把握其实质罢了;他接着谈到好的事物,当许多人乐意去做、去获得、去成为那些只是看起来正义的事物,就算实际并非如此也无所谓,却没有人会满足于获得看起来是好的东西,而是要努力去获得真正是好的东西。人们也许会反对说,这些话没有证实柏拉图的观点,因为柏拉图说àγαθóυ(好)的意思肯定不是指人自己获得满足或幸福的一个来源。但对此的回答是,柏拉图在《理想国》和其他对话,譬如《斐里布篇》中其他地方使用àγàθóυ(好)一词时,上下文总是表明他说好时,指的就是对一个人自己的好,这样的话,他说àγαθóυ时,一定也是指满足的一个来源,或者,也许更一般而言,幸福的一种来源。然而,这种观点最清楚表达的是在《高尔吉亚篇》中,柏拉图为了证明修辞学家们和暴君们不做他们真正想做的事情,主张所有的行为,甚至包括我们杀一个人或抢劫他的财物,我们做这些就是因为我们认为这样做对我们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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