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早在雅斯贝斯所谓“轴心时代”,就有某些贤哲提出了克服民族之间观念分歧的卓越思想,如儒家所谓“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古希腊学者埃拉托色尼则批评“把人类划分为希腊人和蛮人”,主张“根据善与恶来区分人类,因为希腊人中也有许多卑鄙小人,而蛮人中也有不少高度文明的人。”但我们不得不承认,自古至今在多数人群中占据上风的仍然是强调民族之间歧异的思想,即强调本民族不同于甚至优越于其他民族的思想。事情十分明显,这种思想直接扩大了不同民族的观念分歧,而且会使这种分歧演变为矛盾冲突。而在为这种思想所做的形形色色的辩护和论证之中,最有力的和最根本的一种,乃是宗教性的辩护和论证。
且不说原始时代的不同部族和文明时代的不同民族往往把自己的血缘追溯到一位超人间或超自然的始祖,也不说各民族的宗教教义常常被用来为本民族之不同于或优越于其他民族作论据,单说各民族具有自己特有的宗教这种事本身,就往往被视为不同民族间观念分歧的最大证据和最大支持。一个民族的文化即其生活方式,包括习俗惯例、社会制度、语言文学、伦理道德以及根本的价值观念等,常常被说成具有某种神圣起源或神圣核心,因而是不可放弃或不可更改的。当与之为邻的另一个民族也这样将自己的文化神圣化时,这两个民族的观念分歧就成为根深蒂固、不可调和的了。由于血缘混杂和移民杂处越来越多,民族之间的分野已经越来越不是血缘的而是文化的;又由于“在每种文化的核心之处,是传统上所称的宗教”。我们可以说,不同民族之间的观念分歧,其深层的核心和神圣的辩护,就是不同民族之间的宗教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