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上述解释,大胆地提出一个比较精炼的定义也许是安全的:所谓人格就是一个复杂的、有意识[3]的变化的统一体,包括它的所有经验——它的记忆,它的目的,它的价值.它的能量,它的活动,以及它所经历的与其环境的相互作用。
(一)
人格是一切人类知识的基础。一个人的大多数知识并非关于他自身的知识。但是某个人对任何对象的知识的所有证据和任何假设的证明都可以在某些人的经验中找到。
人格是一切科学的前提。几个世纪以来,逻辑被视为思想的科学。当前有一种企图是使逻辑客观化,通过把它称作蕴涵必然性的科学而试图使它与思想分离。然而,“当他们要我飞翔时,我才是翅膀”。将逻辑与人格分离是不可能的。直到有人建立基本的定义和公设,并且明白其内涵之前,逻辑仍旧不能作为一种科学存在。说得更明确一点,经验科学也扎根于人格。它们需要观察,假设和证明。对物理、化学、生物、天文和其他科学来说,具有人格的观察者、假说的提出者和证明者是最基本的。试验本身总是有一个人的目的,是人的设计、定义和记录,并且要由人来进行检验并对结果进行解释。人们相信作为科学研究对象的自然是存在的,这是因为人们相信他们的经验可以作为指示器揭示物理世界的奥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