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潘洛先生没有食言,一两个星期之后,他又提起了这件事,说如果我肯赏光的话,下星期请我去他家,待到星期一,那他就太高兴了。我当然说我一定会去拜访,于是说定他用他的四轮敞篷马车把我载去,然后再把我带回来。
当那天到来时,连我的毡绒提包也成了拿周薪的小雇员们崇敬的对象了。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中,诺伍德的那座宅子是个神秘的圣地。他们中有一个告诉我说,他听人说,斯潘洛先生的餐具,全是金盘银碟,名窑细瓷;另一个则暗示说,他家的香槟酒,也像平常喝啤酒一样,不断地从桶里放出来的。那位戴假发的叫提费先生的老文书说,他曾因公去那儿几次,每次都进到早餐厅。他把那餐厅形容得豪华无比,还说他曾在那儿喝过东印度的褐色雪利酒,那酒十分名贵,喝着都让人直眨眼。
那天,在主教法庭里,有一宗延期续审案件——关于把一个面包师逐出教会的事。因为他在教区会议上反对交纳铺路捐——照我估计,这个案件的证词口供,比《鲁滨孙漂流记》还要长一倍,因此到结束时,已经很晚了。最后,我们判他逐出教会六个星期,还罚了他一大笔罚金。然后那个面包师的代诉人、法官,以及原、被告两边的辩护士(他们的关系都是很密切的)都一同出了城;斯潘洛先生和我,也一起坐着他的四轮敞篷马车,驾车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