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耸了耸肩说:“这个血手印很明显是罪犯伪造的,目的就是要误导你,你还真把它当回事儿了。”
亨利转过脸好奇地问:“何以见得?”
罗伯特说:“你试着用右手在墙上印个手印,你就知道了。”
亨利警长这才醒悟,原来当手掌贴在墙上时,拇指和其他四个手指不同,是侧面贴着墙的,所以正常情况下,拇指的指纹不会全部印在墙上的。墙上的手掌印,显然是凶手故意留下来误导警员的。
在FBI总结近百年的案件时发现,狡猾的罪犯常在案发现场进行伪装,制造各种假象,以扰乱FBI的破案思路,妄想脱罪。例如,有的罪犯将被害人击昏以后,再将被害人用绳索套在脖颈上吊起来,伪装成自杀,以掩盖他杀;有的罪犯用抢劫财物、强奸行为,掩盖仇杀;有的用钥匙打开房门入室盗窃,然后故意破坏门窗,企图制造一种外部人作案的假象;还有的罪犯,在进出现场时,用换穿鞋子的方法,伪装犯罪足迹,企图掩盖身高、体态、年龄和伪装多人作案,等等。
如果FBI警员把这些伪装与假象误认为是真相,对作案人、犯罪活动及犯罪动机与目的,就会做出错误的分析判断从而留下一笔笔冤案。但是,身经百战的FBI警员并不会犯这种错误,他们会在案发现场一边观察分析,一边识别假象,当然,他们在观察中通常还会注意到以下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