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哈钦森着力于辨别现代文化的民族主义政治类型,并且发现文化形式的动力,考察前现代的族群复兴和现代的民族主义在以往所起的作用,并考察神话、记忆和象征等前现代文化的保留项目通过制度而被“带入”现代的方法。②
约翰·阿姆斯特朗用现象学的方式来解释民族主义,将族群认同视为不断转换的感知、情绪和态度的群集器,并以文化和象征边界分析法强调,要通过调查长时段中的“神话象征综合体”来理解族群的持久性。③
总体来说,上述现代主义、原生主义、族群—象征主义研究范式基本上涵盖了当代世界民族主义的研究脉络,这三种研究范式并存于学界,常常进行激烈而富有影响力的辩论,影响较大的有盖尔纳与史密斯之间的争论,以及奈恩与霍布斯鲍姆之间的争论。在多种解释范式的发展与交互影响的基础上,不同民族主义理论互相渗透并在思想内核上不断进行修正与调整,形成了以现代主义为主导的、多种范式交融并蓄的民族主义研究的主体环境。总体上,原生主义在理论方面漏洞较大,有些原生主义者甚至没有理论方面的构架,并且几乎不涉及现代社会的发展历史;族群—象征主义也存在理论方面的缺陷,它仅仅提供了一种解释方法;而现代主义虽然也有自身的缺陷,但是总体来看,这种解释范式既强于理论构建,又兼顾社会历史现实,展示出强大的解释力和生命力。作为现代主义范式的坚定支持者,奈恩这样写道:“关于民族主义更深的辩论一直是在‘原生’和‘现代’之间。前者认为智人中只是有一些民族,他们通过反对其他趋势,坚持并且(自1989年以来)重申他们自己的方面,例如,帝国的或世界性的,或多民族的文化。现代主义派(对此我坚持)认为是完全相反的,其对民族主义的研究主要是关于‘主义’。正是这种民族的‘主义’,其政治体制的边缘引起了向前的运动(现代性)和问题。但是,这是最近才出现的,并且离不开其他密切相关的现代现象,比如工业发展和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