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乡试的官员称主考,分正副,由皇帝钦派。一般由翰林官、给事中、光禄寺少卿、六部司官充任。主考、副主考都是临时差遣性质,乡试结束,即回原任。负责分房阅卷的称同考官。顺天同考官由皇帝钦派,具体人则是由礼部会同吏部选用科甲出身的中下官吏充任。各省同考官,则由各省督抚在本省进士、举人出身的属员中选任。监临、监试和提调也是负责乡试的官员。顺天乡试的监临由皇帝选派,满汉各1人。满监临在二、三品官员中选用,汉监临由顺天府尹担任。各省监临或由总督担任,或由巡抚担任,有时也由学政或布政使代巡抚行事。顺天乡试的监试由满、汉御史担任,提调由顺天府丞担任。各省监试和提调分别由布政使、按察使或道员担任。负责乡试的官员还有受卷、收掌、弥封、誊录、对读等,或一、二人,或七、八人,视具体情况而定。顺天在进士、举人、五贡中选派,各省由府、州、县佐贰官员中选任。
参加乡试的考生试卷经过弥封、誊录、对读与套分朱墨卷之后,便开始评阅。同考官把优秀试卷推荐给主考官,主考官根据考生三场考试的成绩决定是否录取。初步决定录取的,还要对朱墨卷进行核对,最后检查是否有误。